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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十大爱心妈妈、十大孝子、十大爱心企业的通知

总部各部门:各分会:
  评选十大爱心妈妈、十大孝子和十大爱心企业是中国妈妈爱心联盟十年庆典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各部门、各分会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全体参与,以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此项工作将纳入干部考核内容。
  1、十大爱心妈妈、十大孝子、十大爱心企业评选,首先是要具备已经坚持多年这一基本条件。其他条件分别是:
  (1)十大爱心妈妈:具备慈爱、大爱的优秀品质。博爱无私、真情奉献。
  对家庭的爱: 家庭和睦。精心培育子孙后代。以德育人。
  对社会的爱:积极参加爱心活动。将母爱无私奉献给弱势群体。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无私奉献精神。
  (2)十大孝子:孝动起航
  对长辈的孝敬,尊老敬老,无怨无悔。
  对祖国的奉献,努力工作,甘于奉献。无愧于中华儿女称号。
  (3)十大爱心企业:德行天下
  对人民高度负责,不愧于人民放心企业称号。
  对爱心事业鼎力支持,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2、报送材料要求: 
  避免报送鉴定式、概括性、结论性的材料。
  详细叙述具体事迹。具体实绩。
  如有能够说明具体事迹、具体实绩的图片、报道,应同时报送。
  赞助社会公益事业的,须提供书面证明。
  报送材料均须本人签字。推荐部门或分会确认事实,签署意见。
  3、报送时间要求:
  报送材料须经过整理和考察,视报送材料情况制作光碟,并须经十年庆典组委会审定。时间很紧。各部门、各分会应尽快报送。报送时间最后截止日为2015年11月15日。
  4、报送材料可送交或邮寄到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唐朝大厦803室中国妈妈爱心联盟办公室。联系人:周彦平(中国妈妈爱心联盟主席助理)电话:13907492015
   中国妈妈爱心联盟
  2015年9月12日